某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
2、LJ10标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二、编制目的
为了在本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项目部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制订本方案。
三、工程概况 :某项目线路长29.419km,具体公路隐去
四、适用范围 G1K7+820~ G1K14+654.12施工过程中(包括涵洞)的所有临时用电。
五、公路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1.1 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1.2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3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4 电气设备的装臵、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5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6 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7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井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8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拆 除。不得留有隐患。
2.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组保护。
3.配电箱要求:
3.1 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臵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3.2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非金属或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3.3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3.4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臵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臵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没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接闸断电,锁好箱门。
3.5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3.6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7 两级漏电保护。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8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 为5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3.9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讲应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4.施工照明
4.1 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 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4.2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 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4.3 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
4.4 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局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